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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二中关于学生着装的规定
中国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史和悠久的传统文化,穿着打扮有着我们民族的特色,中学生的着装要体现中学生的特点。中学生服饰美是其内在美的体现,更是一个学校学生精神面貌的缩影。根据《中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的要求。为使我校学生达到内在美与外在美的和谐、统一,特制定此规定。要求同学们正确认识、自觉地、准确地做到。
一、具体要求:
1、头发:干净整齐、美观大方,不染发、不烫发,不留长短不一的怪发式。男生不留长发(前额头发不能过眼眉;鬓角到耳廓中部为宜,头发不能覆盖耳朵;枕部头发不能压领子);不准剃光头。
2、上衣:干净整齐,朴素大方、得体、不穿奇装异服。
男生:在校期间(除体育运动)不准穿无袖背心,无论何时不准光膀子。
女生:上衣肥瘦得体,长短合身,领口不能过大,开口不能过低。
3、下衣:裤子肥瘦得体,裤脚不能超过7.5寸;夏季,短裤、裙子的下缘距膝关节不能超过10公分,式样美观,朴素大方。
4、鞋:式样大方,适于行走和运动,提倡穿平底鞋。鞋前掌不能超过2公分,后跟不能超过4公分。不准穿拖鞋上学。
5、其他:不化妆,不染指(趾)甲,不准佩戴饰物(耳环、项链、戒指、手链等)不带传呼机、手机。不准骑摩托车入校。
二、处理办法:
1、班主任、年级组长要随时检查本班级、年级学生的着装情况,对不符和要求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。
2、政教处随时进行抽查,对不符和要求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扣该班的纪律分,对连续三次不合格的学生勒令停课整改并酌情给予纪律处分。
政教处
2000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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